本屆國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秉持“植根傳統、鼓勵創新、藝文兼備、多樣包容”的創作理念,嚴格執行“公平、公正、規范、科學”的評審要求,發現人才、推出精品,堅守中華文化立場、傳承中華文化基因、展現中華審美風范,堅定文化自信自強,書寫時代正大氣象,鑄就社會主義文化新輝煌。
一、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中國書法家協會
承辦單位:中國文聯書法藝術中心
山西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山西省書法家協會
浙江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浙江省書法家協會
紹興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
二、組織機構
1.組織模式
本屆國展由中國書法家協會統籌組織,山西、浙江、河南三展區具體承辦。以團體會員為單位設初評選區,在本地區、行業內開展初評預選與報送工作。由中國書法家協會組織復評、終評評審。
2.組委會
組委會由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中國書法家協會和承辦單位等組成,負責展覽組織領導工作。
3.評審工作委員會
中國書法家協會組建評審工作委員會,依據相關規定統籌組織評審工作。
4.國展辦公室
中國書法家協會設立國展辦公室,負責展覽各項工作的溝通、協調、指導、實施等事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對象
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海外華人均可投稿。
2.征稿范圍
(1)書法、篆刻、刻字作品均可投稿。
(2)刻字作品從“全國第十二屆刻字作品展覽”入展作品中評選產生,具體投稿及評審等事宜另見《全國第十二屆刻字作品展覽征稿啟事》,本啟事不再詳述。
3.投稿方式
(1)非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投稿,作品參加其所在地區或行業團體會員組織的初評預選,入圍后參加復評。
(2)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投稿,作品經其所在團體會員進行報送,直接參加復評。
(3)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和海外華人作者稿件由國展辦公室負責收稿并安排評審工作。
(4)每位作者僅可確定一家團體會員投稿,經兩家及以上團體會員預選報送的作品不予參評。
(5)可多種書體同時投稿,每種書體限投1件(含篆刻)。
(6)投稿作者所有參評作品及相關材料須一次性寄出,不接收二次投寄。征稿期間不辦理換稿、退稿等事宜。
4.作品要求
(1)內容:要求積極、健康、向上,堅決抵制調侃崇高、扭曲經典、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作品。提倡自撰,文體不限。因書寫內容等產生的糾紛,均由投稿作者負責。使用他人詩文應注意使用權威版本,保持內容準確連貫和相對完整,落款處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詩文名稱。
(2)書寫及印屏材料:避免使用易折斷、易破損的紙張。不接收非紙本類材料創作的作品(傳統絹類除外)。來稿請勿托裱、裝裱(冊頁除外)。
(3)規格:
書法:書法作品請投寄作品原件,尺寸為8尺整張(高248cm,寬129 cm)以內,一律為豎式。小字類(單個字徑一般在2cm以內)作品尺寸為4尺整張(高138cm,寬69cm)以內,一律為豎式。手卷作品尺寸為高35cm以內,長度248cm以內。冊頁作品成品尺寸每頁高寬不超過40cm,正文頁數為10-24頁(5-12開)。手卷、冊頁作品入展數量一般不超過本書體入展總數的6%。
倡導關注藝術本體、強化自然書寫,提升創作質量。反對過度拼貼、包裝、設計、做舊等形式制作。在評審中采取措施盡力規避書風雷同的現象。
篆刻:每位作者限投印屏1件(題簽、書刻等均須本人完成,含印蛻10-12方,其中2方為指定內容,邊款不少于3枚)。印屏尺寸一律為四尺對開豎幅(138cm×35cm)。評審結束后,由國展辦公室通知入展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參展,原石展出后由承辦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視為放棄入展資格。
篆刻指定內容,須四字、多字各選其一,朱文、白文各刻一方:
協和萬邦
敬事而信
龍文百斛鼎,筆力可獨扛。
籠天地于形內,挫萬物于筆端。
5.費用及退稿說明
(1)本屆國展不收參評費。
(2)作者如需退稿,請在《全國第十三屆書法篆刻展覽投稿登記表》和作品背面標注,未標注者視為不退稿。
(3)退稿工作由各收稿單位負責,退稿郵寄和保險費用由作者本人承擔。
(4)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辦單位收藏。
(5)篆刻印屏不退稿。
6.信息填寫
(1)請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鉛筆正楷注明(冊頁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頁):投稿作者真實姓名、身份證號、所在省份或行業協會、聯系電話、內容是否自撰、是否退稿。
(2)每件作品須附《全國第十三屆書法篆刻展覽投稿登記表》《全國第十三屆書法篆刻展覽投稿作品疑難用字表》(啟事后附表格,可下載使用),身份證復印件、作品釋文和原引版本復印件隨作品一并寄出。
(3)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參評。
四、評審
1.評審分為初評預選、復評、終評(含面試考核)等階段。
2.評選出入展作品1000件左右,同一作者不同書體可同時入展。評審結果在中國書法家協會網站、微信公眾號公示。
3.投稿作品須由本人獨立完成,代筆、代刻、臨摹、抄襲、集字及一稿多投等均屬違規行為,違規者取消資格。
4.凡接到通知后未按規定面試者,取消資格。
五、展覽
1.擬定2024年4月舉行各分展區展覽:
山西展區(行書、草書)、浙江紹興展區(篆書、篆刻、刻字)、河南展區(楷書、隸書)
2.分展區展覽結束后,遴選300余件作品擬于2024年5月在北京展出。
3.同期還將組織名家邀請展及相關學術活動。
六、出版
出版《全國第十三屆書法篆刻展覽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頒發證書。
2.向入展作者贈送本屆國展作品集1套。
3.入展作品收藏費每件1000元(稅后)。
4.入展作者具備加入中國書法家協會的條件。
5.收藏費、入展證書、展覽作品集將在北京展出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由相關單位向入展作者支付和郵寄。
八、征稿日期
本啟事自公布之日起由各收稿單位進行征稿,2023年12月15日截稿(以當地郵戳或快遞公司受理日期為準),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及相關信息
(見附件3)
十、其他事項
1.為維護國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中國書法家協會將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凡發現違規行為者,將視情采取取消入展資格、列為今后評審必查對象、通報其所在團體會員和單位、五年內不得參加中國書法家協會主辦的任何展覽、取消其會員資格等處理。
舉報要求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舉報材料請寄:
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1號院32號樓B座9層中國書法家協會機關紀委辦公室(非收稿地址)。
郵編:100083
舉報電話:010-59759587
2.投稿作者特別許可如下權利:舉辦單位對參展作品享有展覽、出版、宣傳、信息網絡傳播、研究、攝影及錄像等權利,對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權利。收藏方對收藏作品和不退稿作品還另享有相關書法、篆刻、刻字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權及展覽權等權利。以上許可均無須另行支付除前述收藏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3.收稿及評審期間,作品原件歷經拆封、登記、懸掛、擺放等環節,或遇突發情況、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導致作品原件損傷,請投稿作者諒解。
4.投稿作者一經投稿,即視為完全接受本《征稿啟事》全部約定或要求。
5.所有來稿應當符合本啟事各項要求。
6.本啟事解釋權歸中國書法家協會。
附件(點擊下載):
中國書法家協會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