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文化傳承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集中展現近年來刻字藝術創作成果,中國書法家協會決定舉辦全國第十二屆刻字作品展覽(以下簡稱:本屆展覽)?,F將征稿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
中國書法家協會
浙江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嘉興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
中國文聯書法藝術中心
浙江省書法家協會
嘉興市秀洲區人民政府
嘉興南湖學院
二、組織機構
1.組委會
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有關領導組成,負責展覽的組織領導工作。
2.評審工作委員會
中國書法家協會組建評審工作委員會,依據相關規定開展評審工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對象
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海外華人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守中華文化立場,傳承中華文化基因,展現中華審美風范;秉持“植根傳統,鼓勵創新,藝文兼備,多樣包容”的創作理念,樹立精品意識,強化書刻互融;活化傳統刻字歷史文化資源,古為今用,守正出新,推動當代刻字百花齊放;反對刻意模仿、跟風雷同、過度裝飾等傾向。
?。?)每位作者限投一組作品(刻字1件、書法1件),刻字作品以木質為主,亦可選用其他材質。
?。?)鼓勵多字作品,提倡自撰書刻內容,亦可選擇古今詩文。引用詩文,應使用權威版本,內容保持連貫完整。因內容等產生的糾紛,由投稿作者負責。
?。?)刻字作品單邊長度不超過100cm。書法作品尺寸四尺整張以內,形式、書體不限。超出尺寸作品不予評選。
3.投稿方式
?。?)采取網絡投稿報名參加初評評審。作者投稿需登錄報名鏈接:http://www.zgsftv.com/web/discover。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后,相關信息及作品圖片將無法更改。每位作者不可重復報名。
?。?)請下載《全國第十二屆刻字作品展覽報名指南》,使用PC端(電腦端)網頁瀏覽器,按要求上傳報名信息。
?。?)刻字作品圖片通過上述網址上傳,書法作品通過郵寄方式寄至: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0號中國文聯大樓5層中國書法出版傳媒有限責任公司。郵編:100125;收件人:王紫琛、楊昆、董東紅;電話:010-65064258、13161790880 。
?。?)對無法完成網絡報名的作者,請閱讀《全國第十二屆刻字作品展覽網絡代報名要求》,郵寄原作和相關報名材料由工作人員代為報名。限于人力,所收原作等概不退稿。
4.費用及退稿說明
?。?)本屆展覽不收參評費。
?。?)書法作品如需退稿,請在作品背面標注,未標注者視為不退稿。
?。?)入展刻字作品(含所附書法作品)由承辦單位收藏,不再退稿。未入展作品退稿郵寄和保險費用以郵寄到付形式由作者本人承擔。
?。?)征稿期間不辦理換稿、退稿等事宜。
四、評審
1.由中國書法家協會組織評審。
2.本屆刻字展評審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初評,采用信息化評審。第二階段為復評、終評等,屆時由組委會通知初評入圍作者郵寄刻字原作參加復評。
3.書法作品作為評審的重要參考內容。
4.評選出入展作品230件左右,評審結果在中國書法家協會網站公示。
5.投稿作品須由本人獨立完成,代筆、代刻、臨摹、抄襲、集字及一稿多投等均屬違規行為,違規者取消資格。
6.評審設抽查面試環節,凡接到通知后未按規定面試者,取消資格。
五、展覽
展覽擬于2024年6月在浙江嘉興舉行。
六、出版
出版《全國第十二屆刻字作品展覽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頒發證書。
2.向入展作者贈送《全國第十二屆刻字作品展覽作品集》1冊。
3.入展作者收藏費每件1000元(稅后)。
4.入展作者具備加入中國書法家協會的條件之一。
5.本屆刻字展入展作品參加全國第十三屆書法篆刻展覽終評。
6.全國第十三屆書法篆刻展覽刻字類入展作者須復刻入展作品1件交由全國第十二屆刻字作品展覽承辦單位收藏。
7.收藏費、入展證書、展覽作品集將在開幕式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由相關單位向入展作者支付和郵寄。
八、報名日期
自本啟事公布之日起開始接受網絡投稿報名,至2023年12月15日24:00截止。逾期報名不予受理。
九、其它事項
1.為維護展覽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中國書法家協會將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舉報長期有效。舉報要求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舉報材料請寄: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一號院32號樓B座9層中國書法家協會機關紀委辦公室。郵編:100083。電話:010-59759587。
2.投稿作者特別許可如下權利:舉辦單位對參展作品享有展覽、出版、宣傳、信息網絡傳播、研究、攝影及錄像等權利,對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權利。收藏方對收藏作品還另享有相關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權及展覽權等權利。以上許可均無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3.收稿及評審期間,作品原件歷經拆封、登記、擺放等環節,或遇突發情況、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導致作品原件損傷,請投稿作者諒解。
4.投稿作者一經投稿,即視為完全接受本征稿啟事全部約定或要求。所有來稿應當符合本啟事各項要求。
5.所有來稿應當符合本啟事各項要求。
6.本啟事解釋權歸中國書法家協會。
附件下載:
中國書法家協會
2023年9月15日